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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打造规范农资生产经营“沾化样板”

  “有的农资商为追求高利润不择手段,有的经销商将同一种化肥或农药让生产厂商换个包装、改个名称,称为新产品,用高出很多的价格出售,甚至找一些土专家代言促销,极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今年沾化区区人大代表丁太平的建议广受关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是群众呼声,更是检察机关应尽之责。

  5月8日,沾化区下洼镇“农资经营门店评星挂牌评定”活动真正开始启动,沾化区检察院沾化冬枣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乡村振兴检察联络站工作人员与下洼镇市场监管所、镇人大代表、管区和村“两委”成员以及农资使用大户对该乡镇农资门店进行现场打分评星。

  “我们将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积极努力配合乡镇政府工作,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共享农资打假犯罪线索,强化打击力度。”沾化区检察院沾化冬枣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乡村振兴检察联络站负责人兰建平在活动启动仪式上说。

  活动现场,评星挂牌评定组围绕经营仓储场所、农药经营信息化管理、管理专业化、诚信经营、积极努力配合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农资门店进行评分,重点检查了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货凭证、库存农资产品及进销货台帐等,核实市场销售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名厂址及存放场地安全性、废弃农资产品外包装解决方法等信息。

  在“农资经营门店评星挂牌评定”活动中,检察干警向农资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的倡议书》,呼吁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不做虚假宣传、配合矛盾化解等义务,一同营造文明诚信、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欢迎各位监督举报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行为,可以拨打12309向我们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检察干警现场受理群众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引导大家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建议你单位加强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储存方式和销售经营渠道,提高农资产品包装废弃回收率……”近日,沾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在未依法取得登记证的情况下,生产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叶面肥,销售给多家农户使用,损害了农产品质量,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为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从源头上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沾化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我们会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加强市场管理,强化对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树苗等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和侵犯农业技术、农产品商标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该单位负责人说。

  下一步,沾化区检察院将按照“检护民生”、“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将农资打假工作常态化推进,对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假农资类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也加强府检联动,共同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稳定。(图片由王延虎授权提供)